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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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基本信息

    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银金租”)成立于2013 年8月,注册资本30亿元,注册地为河南省郑州市。公司股东为中原银行和河南万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90%和10%,邦银金租为中原银行控股子公司。邦银金租始终保持向产业金融转型的战略定力,坚持“四个深耕、两手抓”的发展战略和“一体四翼”的区域定位,以河南为主体,以环渤海、长三角、大湾区、成渝区域为四翼辐射全国,坚持稳健经营发展原则,求真务实,走区域与行业相结合的专业化产业金融之路,通过加快转型业务发展,致力于成为特色鲜明、专业支撑、创新驱动、价值成长的产业金融租赁服务商、设备管理服务商。目前,邦银金租在郑州、北京、上海、天津、深圳、成都均设有业务部,业务覆盖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已形成辐射全国的业务发展网络。

    二、财务会计信息

    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429.95亿元,负债378.68亿元,实现净利润2.54亿元。

    三、风险管理信息

    (一)信用风险管理情况

    2023年,公司从优化组织架构、健全信用风险制度体系、强化业务流程管控等方面,持续完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不断提升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信用风险状况整体保持平稳。公司严格落实审贷分离制度,规范授信业务审批流程,确保审批人员按照授权独立审批;健全租后管理体系,从租金管理、租后检查、租赁物价值重估、风险预警等方面,持续优化租后管理的流程,提升信用风险防范能力;持续提升清收效益,牢固树立“清收创造效益”的理念,强化长期主义观念,制定“一户多策”清收方案,扎实推进问题资产规模压降,清收机制持续完善。

    (二)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

    2023年,公司秉承科学、审慎的态度,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计划管理的原则,持续优化完善流动性管理机制,公司融资时点、融资期限和成本的管控水平进一步提升,授用信结构不断优化,融资产品创新推动成效显著,流动性安全持续夯实,全年未发生流动性风险事件。从融资期限看,公司负债期限结构达到了自公司成立以来最好水平,持续夯实了公司的流动性安全;从授用信结构看,公司进一步推动“表内+表外”授信均衡发展,公司授用信结构创自成立以来的历史最好水平,在城商行系金租同业中继续保持领先优势。

   (三)操作风险管理情况

    2023年,公司坚持全面依法合规经营,强化内部控制,完善操作风险管理制度、流程和方法,合理成本内有效降低操作风险损失,为业务发展提供健康高效的内部运营环境。通过完善操作风险管理流程,规范业务开展程序,增强各节点内控管理;同时加强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的风险监测、排查和防范,确保操作风险识别、评估、缓释、控制、监测和报告等工作的落实,及时发现业务经营中的薄弱环节;通过内部审计监督,确保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四)声誉风险管理情况

    2023年,公司不断的完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持续优化声誉风险处置机制,全力做好声誉风险监测和排查,密切关注网络信息深挖风险舆情隐患,做到防范为主、及时处理,本年度未发生声誉风险事件。通过建立健全声誉风险排查、监测、研判、报告、处置、修复等一系列制度和机制,切实提升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水平,营造和谐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情况

    2023年,公司不断健全完善信息科技风险防控机制,相关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并通过加强科技治理、运维管理、内控管理、安全管理等,保障信息科技各项工作正常进行。本年度,公司信息科技风险整体可控,未发生重大信息科技风险事件。通过落实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职责,加强科技治理;持续做好信息科技风险的监测和处置,根据制定的监测频率、动作和标准,定期检查关键指标运行情况;扎实开展各类基础设施和系统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持续开展业务连续性管理,加强业务连续性建设。

   四、公司治理信息

   (一)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本公司情况的简要说明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二)持股比例在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持股变化情况

    公司总股本为30亿股,其中中原银行持股27亿股,持股比例90%;河南万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股3亿股,持股比例10%。2023年度,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三)股东会职权及主要决议情况

    1.股东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审议批准股权激励方案;

    (9)对公司发行债券或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1)依照法律规定对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13)审议批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14)对聘用或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5)审议批准公司的单笔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30%以上(不含)的重大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长期待摊的购置与处置有关事项;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股东大会主要决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2月16日以现场方式在河南郑州召开,全体股东参加了本次会议,代表公司30亿元人民币股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清奋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审议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提名和选举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提名和选举办法的议案》《听取2022年第三季度监管情况通报》共计4项议案。

    (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6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河南郑州召开,全体股东参加了本次会议,代表公司30亿元人民币股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2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监事会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监事会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2年高管绩效考核结果和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共计14项议案。

    (3)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11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河南郑州召开,全体股东参加了本次会议,代表公司30亿元人民币股权。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调整2022年度董事、监事履职评价结果的议案》《审议修订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审议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共计6项议案。

   (四)董事会职责、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1.董事会职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

    (7)制订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9)制定公司资本规划,承担资本或偿付能力管理最终责任;

    (10)制定公司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

    (11)制订股权激励方案;

    (12)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3)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批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14)审议批准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6)审议批准公司的单笔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30%以下(含)的重大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长期待摊的购置与处置有关事项;

    (17)提请股东大会聘用或者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8)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监督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

    (1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人员构成及董事简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取得监管部门任职资格核准的董事共计4人,即刘清奋、王磊、张健、李亚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位董事简历如下:

    刘清奋,男,1970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公司执行董事,中原银行行长助理。

    王磊,男,1983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

    张健,男,1972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

    李亚东,男,1990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公司非执行董事,河南万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资中心总监、副总经理。

    3.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在董事会的带领下,公司加强战略谋划,推进转型发展,强化资产质量管控,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各项工作呈现了新气象、新势头、新局面。

2023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审议议案51项,审议内容主要涉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利润分配、年度财务报告、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重大制度修订等事项,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没有出现投弃权或反对票的情况。

2023年11月,由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满,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完成了第四届董事会选举换届,截至2023年12月底,因第四届董事会部分董事成员任职资格未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核准,仍由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五)监事会职责、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1.监事会职责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公司情况的发展战略;对公司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稳健性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2)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前述人员予以纠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或依法提起诉讼;

    (3)检查、监督公司财务,对公司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

    (4)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监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

    (5)对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6)根据需要向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或其他人员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建议、进行提示、约谈、质询并要求答复;

    (7)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9)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由监事会行使的其它职权。

    2.监事会人员构成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位监事简历如下:

    姚红波,男,1969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公司监事长,中原银行行长助理。

    张怡,女,1973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公司监事,中原银行高级调研员。

    段会卿,女,1982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公司职工监事、稽核审计部(纪检监察部)总经理。

    3.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共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5次,审议或听取议案38项。全体监事均能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独立发表监督意见,依法行使表决权,对需提交监事会审议的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和审慎决策,充分履行监事职责。

    2023年,公司监事会召集召开质询会,听取了公司经营层关于租赁物管理和问题资产的工作汇报,提出质询,并做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履行了监事会职能,助力公司业务转型发展,推动解决公司历史遗留问题中的难点、痛点,加强公司内部监督。

    2023年11月,由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满,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完成了第四届监事会选举换届,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共3名,分别为非职工监事姚红波先生、张怡女士,职工监事段会卿女士。

   (六)高级管理层构成、职责、人员简历

    1.高级管理层构成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组织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公司设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若干名,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和解聘。

    2.高级管理层职责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在公司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9)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3.人员简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取得监管部门任职资格核准的高级管理人员共计3人,即王磊、武涛、冯利。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王磊,男,1983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

    武涛,男,1982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冯利苹,女,1989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公司财务总监、党委委员。

  (七)薪酬制度及当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严格贯彻落实监管规定要求,建立了科学、规范、稳健的薪酬管理机制,制定了《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高管薪酬管理办法》、《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管理办法》、《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管理办法》等,办法对薪酬结构、薪酬支付、薪酬管理、绩效递延、追索扣回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公司根据经营发展情况和绩效考核办法,按期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和结果运用。

2023年度,公司董事长、监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收入包括固定薪酬、绩效薪酬等,其中绩效薪酬根据公司整体考核情况和董事会审议的高管考核结果确定,并按规定对其绩效工资进行延期支付。

    (八)公司部门设置情况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九)本公司治理情况的整体评价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持续规范股东股权管理,不断完善“三会一层”架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各司其职、协调运作、高效务实持续加强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融合机制,切实将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或者高级管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充分发挥 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五、关联交易信息

   公司2023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向控股股东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银行”)借款或拆入资金、向中原银行引进风控决策引擎,以及与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等三类业务,均属于公司经营过程中开展的必要业务,且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具体信息已通过公司网站进行披露。  

    六、重大事项信息

    2023年,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公司未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也无分立或合并事项。

 

 

                                          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