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银金租”)成立于2013 年8月,注册资本30亿元,注册地为河南省郑州市。公司股东为中原银行和河南万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90%和10%,邦银金租为中原银行控股子公司。
邦银金租以“擦亮产业金融服务商招牌,厚植设备管理服务商底色”为目标,以“一体四翼”为基础(以河南为主体,以环渤海、长三角、大湾区、成渝区域为四翼),以“绿色、科技、民生”为主要业务方向,以“防风险、调结构、稳规模、保收益”为经营重点,以“科技赋能经营、创新驱动发展”为有效抓手,全面推动“专业化、精细化、差异化、市场化、科技化”五化建设,大力强化“市场开拓、科技支撑、风险防控、运营管理、创新研发”五能培育,对内“强身健体”,对外“建圈扩链”,按照上市公司的标准,强化合规建设,提高内部管理,致力于将邦银金租打造成为一家效益优良、特色鲜明、专业突出,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一流产业金融服务商,一流设备管理服务商。
目前,邦银金租在郑州、北京、上海、天津、深圳、成都、杭州均设有业务部,业务覆盖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已形成辐射全国的业务发展网络。
二、财务会计信息
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455.05亿元,负债400.48亿元,实现净利润3.30亿元。
2024年,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治理机制和组织架构,已逐步构建起促进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领导下的、以三道防线为基础的分层风险管理治理架构。在信用风险管理方面,更新优化《2024年度行业授信指引》,明确公司大类布局行业授信策略,提升授信政策的前瞻性,引导业务转型;对产业类客户,新能源客户否决暂缓项目进行梳理复盘,并归纳总结操作提示分享前台业务,提升项目的尽调质量和通过率;调研小微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情况,优化项目操作流程;通过前台人员列席评审会的会议机制,与前台进行深入地沟通交流,统一前中台风险偏好;建立业务新领域预审机制,对于我司开展的算力业务和户用经营性租赁业务,进行项目预审,提升拓客效率,推动公司新业务领域发展;修订《租赁物管理办法》、《融资租赁业务尽职调查工作规范》、《融资租赁业务审查工作规范》、《融资租赁业务审查审批流程管理办法》,优化完善尽调审查环节的租赁物评估;在租赁物管理方面,严格落实监管要求,按照公司《租赁物管理办法》,重点关注租赁物的权属、价值以及适格性,严禁构筑物业务投放,构筑物业务余额持续压降,截至2024年12月已达到监管要求控制计划;在租后管理工作方面,修订《租后管理办法》,公司严格落实监管要求,重点关注租赁物的权属、价值以及适格性,严禁构筑物业务投放,构筑物业务余额持续压降。
2024年,公司秉承科学、审慎的态度,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计划管理的原则,持续优化完善流动性管理机制,公司融资时点、融资期限和成本的管控水平进一步提升,授用信结构不断优化,融资产品创新推动成效显著,流动性安全持续夯实,全年未发生流动性风险事件。从融资期限看,公司负债期限结构达到了自公司成立以来最好水平,持续夯实了公司的流动性安全;从授用信结构看,公司进一步推动“表内+表外”授信均衡发展,公司授用信结构创自成立以来的历史最好水平,在城商行系金租同业中继续保持领先优势。
2024年,公司坚持全面依法合规经营,强化内部控制,完善操作风险管理制度,修订了《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办法》,优化业务流程和方法,合理成本内有效降低操作风险损失,为业务发展提供健康高效的内部运营环境。通过完善操作风险管理流程,规范业务开展程序,增强各节点内控管理;同时加强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的风险监测、排查和防范,确保操作风险识别、评估、缓释、控制、监测和报告等工作的落实,及时发现业务经营中的薄弱环节;通过内部审计监督,确保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2024年,公司根据监管要求,修订了《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前瞻性、匹配性、全覆盖、有效性、主体性原则,积极开展声誉风险管理工作。
公司不断的完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持续优化声誉风险处置机制,借助监测工具建立7x24小时声誉风险监测机制,每季度研判分析舆情信息,主要做到防范为主、及时处理,密切关注网络信息深挖风险舆情隐患,一般声誉事件4个小时内汇报,有害声誉事件2小时内汇报,重大声誉事件1小时内汇报,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处置。通过建立健全声誉风险排查、监测、研判、报告、处置、修复等一系列制度和机制,切实提升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水平,营造和谐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2024年,公司不断健全完善信息科技风险防控机制,相关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并通过加强科技治理、运维管理、内控管理、安全管理等,保障信息科技各项工作正常进行。本年度,公司信息科技风险整体可控,未发生重大信息科技风险事件。通过落实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职责,加强科技治理;持续做好信息科技风险的监测和处置,根据制定的监测频率、动作和标准,定期检查关键指标运行情况;扎实开展各类基础设施和系统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持续开展业务连续性管理,加强业务连续性建设。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公司总股本为30亿股,其中中原银行持股27亿股,持股比例90%;河南万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股3亿股,持股比例10%。2024年6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决,将河南万松持有的邦银金租10%股权作价596,001,975.00元人民币交付申请执行人中原银行抵偿债务。
1.股东会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审议批准股权激励方案;
(9)对公司发行债券或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1)依照法律规定对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13)审议批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14)对聘用或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5)审议批准公司的单笔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30%以上(不含)的重大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长期待摊的购置与处置有关事项;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股东会主要决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会: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6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河南郑州召开,中原银行参加了本次会议(河南万松因故缺席),代表公司27亿元人民币股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主要股东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邦银金租2023年度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履职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高管人员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监事会关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监事会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议案》《关于审议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公司高管年终考核结果和年终奖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2024年公司高管薪酬执行调整方案的议案》共计14项议案。
(2)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4年12月31日以现场方式在河南郑州召开,中原银行参加了本次会议(河南万松因故缺席),代表公司27亿元人民币股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期限的议案》《关于聘请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共计5项议案。
1.董事会职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
(7)制订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9)制定公司资本规划,承担资本或偿付能力管理最终责任;
(10)制定公司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
(11)制订股权激励方案;
(12)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3)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批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14)审议批准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6)审议批准公司的单笔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30%以下(含)的重大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长期待摊的购置与处置有关事项;
(17)提请股东大会聘用或者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8)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监督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
(1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人员构成及董事简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取得监管部门任职资格核准的董事共计4人,即马立、王磊、高杰英、李亚东。各位董事简历如下:
马立,男,1969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磊,男,1983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原银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高杰英,女,1971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公司独立董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首经贸CBD发展研究基地主任,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亚东,男,1990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公司非执行董事,河南万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资中心总监、副总经理。
1.监事会职责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公司情况的发展战略;对公司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稳健性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2)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前述人员予以纠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或依法提起诉讼;
(3)检查、监督公司财务,对公司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
(4)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监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
(5)对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6)根据需要向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或其他人员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建议、进行提示、约谈、质询并要求答复;
(7)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9)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由监事会行使的其它职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位监事简历如下:
姚红波,男,1969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公司监事长,中原银行行长助理。
张怡,女,1973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公司监事,中原银行高级调研员。
段会卿,女,1982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公司职工监事、稽核审计部(纪检监察部)总经理。
3.监事会工作情况
目前,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共3名,分别为非职工监事姚红波先生、张怡女士,职工监事段会卿女士。
2024年,公司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共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5次,审议或听取议案41项。全体监事均能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独立发表监督意见,依法行使表决权,对需提交监事会审议的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和审慎决策,充分履行监事职责。
1.高级管理层构成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组织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公司设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风险总监等,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和解聘。
2.高级管理层职责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在公司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9)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3.人员简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取得监管部门任职资格核准的高级管理人员共计4人,即武涛、李树林、冯利苹、李文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武涛,男,1982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李树林,男,1980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冯利苹,女,1989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公司财务总监、党委委员。
李文斌,男,1983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公司风险总监、党委委员。
公司严格贯彻落实监管规定要求,建立了科学、规范、稳健的薪酬管理机制,制定了《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高管薪酬管理办法》《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管理办法》《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对薪酬结构、薪酬支付、薪酬管理、绩效递延、追索扣回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公司根据当年经营发展情况和考核管理办法,依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2024年度,公司董事长、监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收入包括固定薪酬、绩效薪酬等,其中绩效薪酬主要根据当年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董事会审议的高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实际发放额度与其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比例为51%,延期支付期限为3年。在递延期限内,高管人员出现重大失误或导致公司发生风险及损失情形的,经董事会审定后,可对高管人员的延期支付金进行止付、追索或扣回。
(八)公司部门设置情况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持续规范股东股权管理,不断完善“三会一层”架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各司其职、协调运作、高效务实持续加强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融合机制,切实将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或者高级管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五、关联交易信息
公司2024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向控股股东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银行”)借款或拆入资金以及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等三类业务,均属于公司经营过程中开展的必要业务,且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具体信息已通过公司网站进行披露。
2024年,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决,将河南万松持有的邦银金租10%股权作价596,001,975.00元人民币交付申请执行人中原银行抵偿债务。除此之外,公司未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也无分立或合并事项。
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